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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3 15:50:23


  

(2023)豫1002民1


张林:

本院受理原审原告俎俊峰与原审被告张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豫1002民1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魏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承办法官:王启  联系电话:0374-2650028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腾飞大道326号魏北人民法庭

邮政编码:461000

责任编辑:宋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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