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魏都区人民法院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豫剑执行”专项行动,彰显强制执行威力,震慑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
10月11日早上八点三十分,执行局、法警队十余名干警集结完毕,在执行局局长刘强简短、有力的动员讲话后,全体干警驱车奔赴禹州。
这是一起某资产管理公司诉禹州某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根据法院判决,被告禹州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400万元及相应利息、复利,如不按期履行,原告有权就被告用于抵押的位于禹州某产业园区的房屋、土地等抵押不动产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因被告未按期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邢博、姚伟华多次前往上述抵押房产进行走访、核实,最终确定该房符合拍卖条件。走访过程中,执行干警得知被告抵押房屋为一处4层的办公楼,其中两层被另外两家公司占用。两公司曾提出执行异议,败诉后迟迟未主动腾退。执行干警多次走访,张贴腾房公告同时协调解决搬离难题,但均未协商成功,且三家公司均拒绝搬离。为捍卫司法权威,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决定强制腾房。
为确保行动顺利进行,魏都区法院执行局制定详细执行预案,细化腾房措施,提前预判执行难点,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执行过程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安全规范。到达执行现场后,干警们兵分两路,一路由几名执行干警负责与被执行人沟通协调,向其释法明理,严肃告知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另一路按照原定计划部署,开展行动,准备做好现场秩序维持、拍照录像、物资清点、登记造册、物品搬运等工作。
看到执行干警腾退房屋的决心,感受到法律的威严,被执行人及占用办公楼的两家公司态度发生了转变,最终表示悔过认错,分别签下保证书,承诺于法院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办公楼腾空,如不能按期腾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魏都区法院执行局始终秉承“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尽量通过释法明理的方式,劝导被执行人主动腾退房屋,但是面对“老赖”也不惧蛮横威胁,敢于亮剑,充分彰显了执行的“温度”和“力度”。接下来,魏都区法院将继续切实加大成交不动产交付工作力度,提升不动产处置效果,以实际行动保证胜诉当事人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