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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枕边人”竟把自己当成“提款机”?

发布时间:2023-10-11 10:12:47


  男女朋友之间往往存在很多经济往来,但有一些居心不良的人却利用感情关系谋取钱财。许昌一市民刘某某就遭遇了这样一件伤钱又伤心的事儿,男友吕某某利用她的信任,趁其睡着后擅自使用其手机和账号向平台借款并转走。近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刑事案件。

  案 情 回 顾

  2021年9月,被告人吕某某与被害人刘某某结识后确定恋爱关系,在二人恋爱交往期间,被告人吕某某向被害人刘某某谎称自己经营公司、在许昌市某小区拥有房产、家境富裕。2021年12月6日,被告人吕某某以其母亲需要用钱并很快就可以归还的理由,骗取被害人刘某某12000元,用于偿还债务及日常花销等。2021年12月7日凌晨,被告人吕某某趁被害人刘某某睡觉之际,私自操作被害人刘某某手机,将刘某某支付宝内20000元盗走,用于偿还债务及日常花销等。后又以同样的手段分别盗走刘某某支付宝内20000元、24010元。

  判 决 结 果  

  魏都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吕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刘某某隐瞒其真实经济状况及个人征信情况,虚构相关事实骗取刘某某财物,利用与被害人刘某某系情侣关系的便利,秘密窃取刘某某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盗窃罪。根据被告人吕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判决被告人吕某某犯诈骗罪、盗窃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并责令被告人吕某某退赔被害人刘某某65436.68元。

  法 官 提 醒  

  本案中,吕某某利用他人手机软件的透支功能贷款窃取他人钱款,作案手段迅速而隐蔽,仅通过手机操作就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轻松窃取大量钱款。即便双方是男女朋友关系,其行为同样构成盗窃罪。提醒广大市民要注意个人隐私信息保护,谨慎保管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软件的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不要轻易出借手机;时常留意个人账户的钱款去向和余额变动情况,发现异常及时联系运营商冻结账户、保存相关证据,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警,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同时提醒热恋中的年轻人,在日常的交往中保持适当的理性和审慎,遇到嘴上甜言蜜语实则背后下黑手的“恋情”要及时止损。

责任编辑:宋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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