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翔(身份证号:23260********):
本院受理原告艾爱英诉被告昝翔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3)豫1002民初4618号民事判决书、(2023)豫1002民初4618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通过河南诉讼服务网进行网上上诉,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延安路39号魏都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庭:民事审判一庭
联系电话:0374-3398801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