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豫1002民初5824号
陈民:
本院受理原告付春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豫1002民初5824号。原告起诉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魏都区人民法院]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间截至2023年9月29日。本案定于2023年10月8日 08时20分在本院316室-审判庭13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