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作为重要的支付手段和融资工具,具有成本低、简化、快捷的优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相关票据纠纷,对于解决企业融资难、助推实体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近日,魏都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案金额为20万元的票据纠纷案件。
2021年3月26日,原告陈某某从被告李某某处购买某房地产公司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票面金额为20万元。2022年1月21日,原告依约向被告支付了17万余元,但原告自始至终未能取得该票据权利。后被告返还部分款项,但仍拖欠15.8万元未返还,原告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丁伟经查阅卷宗和案件证据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原被告之间是否就案涉票据贴现及主张票据权利成立合同关系,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事实及法律依据。7月12日上午,在第一次庭审开庭审理过程中,丁伟耐心细致为双方释法说理,为双方梳理法律关系。因双方本为多年同事关系,庭审中,双方表现出调解意愿。庭审后,丁伟联合专职人民调解员张海穗组织双方进行当面沟通调解。因该票据已被判决给案外人所有,原告在实质上已经不能取得任何票据权利。而经反复沟通,被告只同意返还部分款项。
法官和调解员抓住机会,分头做思想工作,之后,在法官和调解员引导下,双方当事人秉承互谅互让、解决问题的原则,围绕返还款项时间、金额等事宜进行了协商。最终,双方对款项支付时间、金额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支付原告12.8万元款项。
7月19日下午,原被告来到魏都区法院,在调解员的见证下,被告当场履行应付款项,原告收到后申请撤诉。至此,该案纠纷得以顺利化解,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法 官 提 醒
民间票据贴现本质上属于一种非法金融活动。以票据贴现为业的,靠赚取贴现利息为主要生意的,不但是无效行为,而且涉嫌非法经营犯罪,面临刑事犯罪被判刑的风险。
国务院发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票据贴现等属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也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应认定为情节严重的非法经营行为,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