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一起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千里迢迢从广东来到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写有“公正执行,快捷办案”的锦旗赠予执行干警崔建涛,感谢其设身处地为外地企业着想,公正高效执行,及时助企兑现胜诉权益。收到当事人锦旗后,崔建涛表示:“转款手续已经办齐,我们执行局领导特别关注涉及企业案件,要求快办快执,本周你们就能收到执行款,也感谢你们从外省来送的锦旗,祝你公司发展越来越好,前程似锦!”
原告广东某公司因票据追索权纠纷将被告许昌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某城股份有限公司诉至魏都区法院。2023年2月13日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许昌某房地产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广东某公司票据金额50余万元及利息,被告某城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因二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未足额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剩余票据款50余万元。
2023年5月立案后,该案流转至崔建涛处承办。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该公司依然未履行判决义务。随后,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冻结被执行人其他特定用途资金监管账户内存款。因该案标的过大,且为监管账户,崔建涛及时协助申请人申请足额划扣该账户金额。申请后,被申请人未提出执行异议。经法院审查,依法将划扣的存款向申请人发放,于是出现了开头一幕。
一面面锦旗,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任与鼓励,更是对法院工作不断提质增效的鞭策。今后,魏都区法院将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继续深入贯彻“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延伸司法服务,扎实推进改革创新,努力彰显司法温度,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