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翔(身份证号:23260********):
本院受理原告艾爱英诉被告昝翔离婚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10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延安路39号魏都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庭:民事审判一庭
联系电话:0374-3398801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