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用卡在人们生活中的广泛应用,刷信用卡已经成为很多人的常见消费方式。某些小广告宣称能代办高额信用卡,无需提供抵押品,只要身份证即可快速办卡,并承诺100%批卡成功。虽然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样的广告并不引起太多关注,但对于正好面临资金紧缺的人来说,可能会产生一些动心的想法。然而,某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办卡人对金融知识的欠缺以及急于办理高额信用卡的心理,实施诈骗行为。
2022年7月至2023年2月,被告人贺某某经网络与被害人林某某结识,期间被告人贺某某以帮助林某某办理北京银行、花旗银行大额度信用卡需交纳保证金、押金、授权额度交费及借款到北京取回信用卡、派出所处理纠纷等理由,先后共计骗取被害人林某某人民币38150元,所得款项用于网络赌博及日常花费等。
魏都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贺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贺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判决被告人贺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
法 官 说 法
广大群众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切莫被“低门槛”“高额度”所诱惑,办理信用卡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到银行办理。凡是承诺利息低、额度高、无抵押、无需担保的可以办理信用卡的一律是诈骗,不要轻信所谓的“信用卡代办机构或人员”。切记:办理信用卡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任何要求提前交纳保证金、押金、授权额度交费、手续费的都是诈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