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魏都区法院高效执结一起涉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维护胜诉方合法权益,实现货款两清、案结事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魏都区法院执行局利用失信惩戒措施警示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2022年12月,樊某与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魏都区法院判决后,由张某偿还货款40723元。法律文书生效后,因张某不履行其法律义务,2023年5月樊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通过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经多方打听得知张某在某商场承包业务,便多次上门向其释法、劝其履行,被执行人张某均以无能力偿还为由而拒绝。法院依法将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布。
近日,被执行人张某突然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自己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工作和日常生活处处受限,请求法院将其撤出黑名单,自己愿意一次性偿还欠款,并即时将执行款转入执行账户,由承办法官将执行案款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樊某手中。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法院依法屏蔽被执行人卢某的失信信息。
下一步,魏都区法院还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