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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少年入歧途 专窃寺庙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4-17 15:12:31


    商丘市虞城县一名长年跟随奶奶生活的留守少年,因网上交友不慎,并受到社会消极因素的影响,走上了犯罪道路。4月15日,虞城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从小父母离异,父亲长期在外打工,长年跟随奶奶生活的杨某,由于无人监管,在上网时通过QQ聊天与同伙杨某某(已另案处理)相识,杨某某告诉他寺庙里的钱很好弄,而且没有人注意。2014年3至8月,两人分别窜至商丘市周边的梁园区周集乡灵台寺、虞城县店集乡火神庙等6处寺庙,共从功德箱里窃取现金1105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杨亚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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