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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案精细办,法官当起生意场中的“和事佬” | 服务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3-03-27 11:03:04


  “和气生财、合作共赢,才能共同致富,这是我们最愿看到的。”这是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法官李慧杰在成功调解一起案件后的感慨。2023年3月,在李慧杰法官大量的调解工作下,成功的使两家剑拔弩张、对簿公堂的企业握手言和,被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款项,原告撤诉,并决定再次携手合作。

  案情经过

  据原告某机械有限公司(简称机械公司)诉称,自己生产某种机械零件,在2018年与被告某建材有限公司(简称建材公司)签订合同,双方约定了货物交付、安装及调试的时间,同时还约定了在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12月内,返还1万元项目保证金。项目完工后,建材公司约定支付了剩余货款,但1万元保证金未能如约支付,机械公司遂诉至法院。

  接案后,通过仔细阅卷,李慧杰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且标的额较小,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经与双方多次沟通,李慧杰法官了解到,建材公司之所以迟迟不履行合同,是因为该企业觉得机械公司后续维修质保服务不及时,不符合其预期要求。李慧杰法官便从合同入手,就双方合同约定进行了详尽的释法明理,还向其阐明了“诚信经营”的重要性。

  通过与双方的交流过程中,李慧杰法官还发现两家企业有着长达五六年合作基础,也都不愿意因1万元撕破脸皮,希望能借助法官牵绳搭线。基于双方情况,李慧杰法官顺势而为当起了“和事佬”。最终建材公司表示愿意当场支付剩余的1万元。

  “太谢谢法官了,是您给了我们重新合作的信心和机会,我们一定会携起手来共创辉煌。”机械公司在拿到剩余的款项撤诉后感激地说道,同时,为了表示继续合作的诚意,还额外向建材公司提供了零件配件,当场延续了双方合作合同的期限。

  当好企业的“店小二”,这是魏都区法院一直践行的理念,魏都区法院将继续善用法律服务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倾心调解甘当企业合作发展的“和事佬”。

责任编辑:宋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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