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把“枫桥”法庭搬进养老院,解所有权确认纠纷!

发布时间:2023-03-07 16:14:00


  近日,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王某某来到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东城区人民法庭,将一面绣着“司法公正,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该法庭员额法官陈荣娜的手中,感谢法官履职尽责,公平公正地给她的合法财产上了一把“安全锁”。

  案件经过

  2006年6月,被告吴某某通过执行和解协议的方式购得案外人杨某某名下房产,并最终取得了该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之后,吴某某将该房屋卖给原告王某某,王某某履行支付房款义务后,吴某某将案涉房屋及房产权属证书、和其他相关手续交付给王某某,王某某居住使用房屋至今。因该房产仍在案外人杨某某名下登记,未完成过户手续,且其已经因病去世,无法配合办理上述房产过户手续。王某某遂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她对案涉房屋享有所有权。

  陈荣娜作为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仔细研究案情并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多方查证与核实。在庭前了解过程中,陈荣娜得知被告已经86岁,因其年事已高,没有智能手机,无法通过电子送达传票,而且目前居住在市区一家养老院,行动不便。陈荣娜团队亲自去养老院送达传票,并当面跟其沟通了解案情,被告表示认可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了让该房屋的所有权尽快得到确认,陈荣娜提前去不动产中心查询涉案房屋情况,充分调研案情,随后带领团队到被告居住的养老院进行开庭,并当庭宣判。这不仅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节约了司法成本,也以最快速度帮助当事人解决了燃眉之急。陈荣娜法官的司法作风和工作效率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于是出现开头送锦旗一幕。

  “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是魏都区法院一贯的宗旨,也是全院干警一直在追求的目标。今后,魏都区法院将一如既往的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将“群众利益无小事”始终牢记在心,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办案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宋帆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