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都法院:破坏农田,毁坏耕地?判刑+赔偿! 发布时间:2023-02-17 16:20:36
检察机关指控
被告人李某某未经合法批准
于2014年至2018年
擅自占用某村40余亩的土地
进行非农建设
其非法占地的行为
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经河南省自然资源厅鉴定
其建房、压占行为
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经河南省自然资源厅鉴定
其建房、压占行为
共造成20余亩耕地的
种植条件严重毁坏
(全部为基本农田)
魏都区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李某某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
非法占用耕地
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
数量较大
造成耕地大量损坏
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2022年12月26日
魏都区法院依法做出判决
被告人李某某
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
相 关 法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农用地包括哪些土地类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具体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还有果园、桑园、茶园等园地也是农用地。
✦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是什么?
第一,实施了非法占用农用地并改作他用,这是指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而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后将其作其他方面的使用,如开办企业、建造住宅、筑路、采石、采沙、倾倒废物等;
第二,占用农用地面积达到一定的数量,根据现有规定,行为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其他林地10亩以上;草原20亩以上,将构成犯罪;
第三,被占用的农用地遭到了毁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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