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8 11:46:17


    辛五成(身份证号:41102319630821251X)、崔保焕(身份证号:41102********):

    本院受理原告赵显民诉被告辛欣、第三人辛五成、崔保焕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2)豫1002民初537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通过河南诉讼服务网进行网上上诉,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智慧大道东方医院对面东城人民法庭

    承办法官:司忠信

    承办法庭:东城人民法庭

    联系电话:0374-3393083  138*****

责任编辑:丁伟    

文章出处: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