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楼下遭殃, 魏都法院诉前调解高效化解邻里纠纷 发布时间:2022-09-05 16:59:25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该和和睦睦,但也可能会因为一些小事产生矛盾。某小区的一对邻里因空调漏水问题引发矛盾,还闹上了公堂。近日,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仅用一周时间便化解了该起邻里纠纷,不仅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为当事人降低了诉讼成本、减轻了诉累、避免了纷争,促进了邻里间和睦相处。
调解过程
张某某夫妻均已年过七旬,居住在许昌市某小区102室。夫妻两人诉称,其楼上201室邻居家中空调故障,造成大量积水多次渗漏到原告家中,导致102室天花板多处受损。张某某夫妻两人称,经其与物业公司、公安机关多次劝阻,被告均拒不改正,且恶语伤人,遂将蒋某某夫妻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危险,并赔偿财产损失1万元。
该案被委派至富有邻里关系调解经验的吴海燕进行调解。考虑到该案案情简单,且当事人双方是邻里关系,为实现案结事了,促进邻里和睦,吴海燕决定通过多元调解为双方化解矛盾纠纷。
考虑到原、被告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关系,案情虽简单,但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去处理不仅会增加诉讼成本,还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矛盾,加深两家之间的隔阂。吴海燕决定从化解纠纷,消除矛盾,力争使双方握手言和的角度出发,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于是,吴海燕向蒋某某夫妻耐心地释法析理,解释了不动产权利人因排水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尽量避免对邻居造成损害。一旦造成损害不能协商解决,对于诉争的漏水修复等只能通过鉴定机构确定如何修复及损失,这既增加了双方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又会导致诉讼周期延长,不能及时解决房屋漏水问题。为快速解决漏水修复问题,双方采取简单办法直接协商最好。蒋某某夫妻听了吴海燕的建议后,当即承诺会尽快修好空调,并表示愿意对102室的损失进行补偿。张某某也表示只要蒋某某将房屋的漏水情况处理好,便只要求蒋某某赔偿经济损失2000元即可。
通过吴海燕的不懈努力,原被告双方权衡再三,认识到了和则两利,对抗则两害的道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支付原告赔偿款20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此事得以圆满了结。
“感谢法院的同志,帮我们彻底解决了这桩烦心事!”张某某夫妻二人对该起案件的调解和处理结果十分满意,连连向吴海燕道谢,并于8月17日提起撤诉申请。至此,这件因空调漏水引发的纠纷以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原告撤诉结案,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相 关 法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 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责任编辑:张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