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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变毁容!谁为“美”买单?魏都法院诉前巧调解| 以案说法

发布时间:2022-09-01 11:21:22


  为了改善皮肤状态,裴女士在一家美容院花费数万元购买护肤品,没想到不但没达到美容效果,脸上还出现了过敏等症状,美容反而变成了毁容。裴女士一气之下将美容院老板诉至法院。8月16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派驻高桥营司法所调解员苗小青成功调解了该起纠纷。
  调解过程
  裴女士诉称,2021年4月,其在去美容院做美容的时候,经老板陈女士推荐,购买了一款据说有利于排出面部激素改善皮肤的护肤品。裴女士使用后面部出现红痒等不适症状,与老板沟通后,老板劝其升级产品继续使用。在裴女士面部出现溃烂流水结痂等情况后,老板称皮肤在代谢激素,不用担心,并出具中药方让其熏蒸治疗。后裴女士去许昌某医院问诊治疗后,皮肤得到一定改善,但皮肤受损造成的脆弱、过敏等症状,仍需时间恢复。裴女士一气之下将美容院老板陈女士、安先生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苗小青本着解决问题、化解纠纷的原则,第一时间与原被告联系,详细询问事情原委。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因之前协商无果,产生强烈的对抗情绪,双方各执一词,互相埋怨。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苗小青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希望可以通过沟通来减少各方损失。陈女士在接到苗小青电话后一直处于较为抗拒的状态,称裴女士索要20万元赔偿是敲诈。而裴女士因为皮肤受损,更是情绪激动,称此事激化了家庭矛盾,自己承受身体、精神双重压力,十分痛苦。
  苗小青积极展开背靠背调解,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并耐心抚慰双方情绪。苗小青一方面对美容院老板进行释法说理,充分阐释合法经营的重要性,另一方面结合法情理为裴女士分析此案的法律依据及相关赔偿的裁量范围、计算方法。最终在苗小青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陈女士赔偿裴女士3万元,并当场履行。收到赔偿款后,裴女士于8月16日提出撤诉。最终,该案得以顺利调解。
  法院提醒
  作为有爱美之心的消费者,在消费美容产品、享受美容服务时,应学会认真辨别、避免冲动,切莫让美丽变成烦恼。一要选择正规经营场所接受服务。二要主动查看相关产品的信息,一定要选择有“QS”标志及三证齐全、包装没有损坏和滴漏的商品,进口产品要查看中文标识、药妆进字和有效使用期。三要主动要求经营者做皮肤测试,并告知经营者自己是否有化妆品和其他过敏史, 要了解医疗美容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避免对身体造成危害。

责任编辑: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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