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是为了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制定的法律。人民陪审员被称为是“不穿法袍的法官”,在《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四周年之际,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魏都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故事。
慕海洋,在魏都区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已有四年多的时间,作为一名“编外法官”,他真的是从心里很喜欢人民陪审这份工作。
魏都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慕海洋: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就是要了解民意,倾听民声,传播法律,化解矛盾,遇到的每一起案件只要有调解的可能,就要找到案件的症结所在,协助法官让原告与被告双方化干戈为玉昂。
今年37岁的慕海洋2019年经许昌市大数据资格审查,被选为人民陪审员,这些年来,陪审过上百起大大小小的案件。如今坐在审判台上的慕海洋已十分沉稳,但他第一次坐上陪审席的时候,却远没有这样的从容。
魏都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慕海洋:
我第一次参加庭审时,感觉整个人都是蒙的,特别紧张。但是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我逐渐把自己的心情平复了下来,然后慢慢地把思路理清了。
为了适应陪审员的岗位要求,慕海洋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主动学习各类法律法规常识、不断参加人民陪审员培训,做到对法律知识读懂、吃透、记牢,在参审中得以熟练运用。他的努力也得到了法官们的认可。
魏都区人民法院魏北人民法庭庭长 尚建辉:
慕海洋同志作为人民陪审员,在工作中非常认真,在接到人民陪审员办公室通知他参加庭审的时候,他都及时把这个时间给抽出来,准时到庭来参加庭审,利用自己的社会经验和生活阅历,给我们审理案件提出意见,同时与我们法官的专业知识相结合,使我们做出更为高效的裁判,做出更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司法权威。
慕海洋说,人民陪审员不是一种权力,更不是社会上一些人所谓的资源,而是一种责任,是人民和法律赋予的一项神圣的工作。
魏都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慕海洋:
人民陪审员是从基层选出来代表人民群众的,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不办金钱案、关系案,维护司法形象。审判中应当做到客观公正,从道德法律方面的角度来看案件,承担起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做一名称职优秀的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