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缩短新入职青年干警的工作磨合期,传承和发扬魏都区人民法院优秀的文化精神,促进青年干警快速健康成长,提升法院整体工作水平,近日,魏都区人民法院正式启动实施《青年导师工作制度》。
导师工作制度
魏都区法院从强化“传帮带”入手,积极探索“青年导师制度”,首选以院领导班子成员为首的14名政治思想过硬、法学功底深厚、业务水平精湛、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及审判业务专家,通过采取自愿结对或组织选定的方式,与16名30周岁以下的青年干警结成师徒关系,着力打造以传承纳新为目的的法官梯次培养新模式,通过指导引路、互相学习、共同参与等方式传承审判、执行工作经验,切实加快青年干警成长,力争加强魏都区法院人才梯队建设,培养出一批作风优良、业务精干的优秀干警。
导师“帮”。导师加强与帮带人员联系,向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示范和引导新入职人员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新入职人员强化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
导师“带”。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向新入职人员传授工作方法,认真及时解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帮助其迅速适应工作需求,强化专业积累,提升调查研究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抓落实能力;
导师“传”。传承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爱岗敬业、团结互助、严格自律、服务人民的优秀作风,注重作风养成,注重发现和解决新入职人员成长中苗头性问题,帮助其健康成长。
“导师谈”。经常性与新入职人员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所思、所想、所悟,在学习、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为其排忧解难,营造良好的成长氛围。
“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度既是着眼于审判现实工作,更是着眼于法院队伍建设的长远。”魏都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婷表示,下一步,魏都区法院将以法官导师制为推手,围绕为青年干警干事创业创造平台为目标,不断推进导师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