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多万已经收到了,谢谢你!没想到疫情期间法院还能帮我把合同款要回来,一分钱也没要,还不用我西安许昌来回跑,网上调解真方便!你们魏都区法院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真是太好了!”5月30日,西安某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人通过电话,对魏都区人民法院驻丁庄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员陈亚丽表示感谢。
调解经过
西安某物业服务公司诉称,2020年12月,其作为乙方与被告许昌某置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原告为某处地产提供物业服务,物业合同期限为12个月,并约定了物业服务人员编制、月度服务费用、支付方式等。原告称,其作为乙方已尽职地履行了原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况及履行瑕疵,合同于2021年12月期限届满已终止。原告撤场后,被告一直拖欠物业服务费拒不支付,原告多次与被告面对面、电话等方式沟通物业费支付事宜未果,遂将被告诉至法院。
因该案案情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为妥善化解纠纷,根据案件需要,该案被委派至许昌某置业公司所在地丁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因五月份许昌处于疫情防控期间,调解员陈亚丽接到该案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询问案情。许昌某置业公司认可合同欠款,并称公司所处房地产行业因疫情等原因,经营困难,一时无法结清费用。陈亚丽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引导许昌某置业公司换位思考,疫情期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希望双方能协商解决,共克时艰、共担责任。通过陈亚丽耐心细致的多次释法说理,许昌某置业公司表示会于5月28日之前结清物业服务费。西安某物业服务公司称,许昌某置业公司多次推托,担心其后续又会以各种理由继续拖欠费用。陈亚丽及时进行电话回访并提醒许昌某置业公司应以诚信为本按时履行承诺。后陈亚丽从西安某物业服务公司得知许昌某置业公司已将所欠物业服务费用31万余元于5月27日通过银行进行转账,西安某物业服务公司收到银行转账后于5月30日提起撤诉。案件得以顺利调解并履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于是出现了开头一幕。
魏都区法院充分应用诉前调解,为案件当事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不仅减轻当事人诉累,高效化解民事合同纠纷,节约司法资源,有效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