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威胁我说,敢让老师家长知道就打我,去我家里闹,我因为害怕就没敢说,后来被欺负习惯了,就更加逆来顺受了······”一起校园欺凌案件中的孙某(本文名字均系化名)在面对公安机关询问时说道。 校园欺凌是指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对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失的事件。
在校园欺凌中,受害者心灵的创伤是最严重的,将来的生活、学习都可能会受到影响,通常会出现心理异常,厌学情绪,对成长带来消极影响。面对校园欺凌如何保护自己?
被告人赵某、钱某(化名)与被害人孙某(化名)系同寝室同学,被告人赵某、钱某曾多次让被害人孙某替自己买饭、打水、跑腿等,在某次买饭后,赵某以孙某所带的早餐有沫子为由,说孙某往早餐里吐唾沫,殴打孙某并逼迫他磕头道歉。
孙某由于性格孤僻柔弱,在遭到殴打后不敢跟老师和家长说,这让被告人赵某、钱某更加变本加厉欺凌孙某。 被告人赵某让被害人孙某保管他的电脑螺丝配件,后续以孙某弄丢螺丝配件为由,再次殴打孙某。期间在上课时,无理由手掐孙某大腿。 在校期间被告人赵某又让被害人孙某替他代练游戏账号,并要求孙某每天都要代练并领取金币,如果少领取金币则要求孙某以“一金币等于人民币现金一元”进行折现。由于孙某有时忘记领取金币,被告人赵某便以此为由声称孙某欠自己钱,并要求偿还。 同时,被告人赵某还将他两年前3000元左右所购买的旧电脑,以5000元价格强行卖给被害人孙某。由于孙某一时间无法支付,被告人赵某便以“欠钱”为由,让孙某日后还钱。 在暑假放假后,被告人赵某让被害人孙某还钱,孙某没钱偿还,被告人赵某便介绍孙某到劳务中介处前往南方打暑假工,让孙某暑假打工赚钱好还钱。暑假开学后,被告人赵某得知孙某因打工期间旷工加急辞被扣1000元工资后,以此为由再次殴打孙某,并造成孙某轻微伤。 被告人钱某也多次以被害人孙某给其带饭不干净、没帮忙跑腿为由殴打孙某,期间还以被害人孙某不还钱为由,不让其晚上上床睡觉。 后经法院依法判决,二被告人均犯寻衅滋事罪,二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系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鉴于二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被告人赵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被告人钱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被告人赵某、钱某行径极其恶劣。那么面对校园欺凌应当如何做?
自己如何做?
同学们在遇到欺凌事件或者将要面对的危险情况时,一定要“表态拒绝—离开危险场所—求助”。要积极寻求老师、家长乃至公安机关的帮助,要记住,寻求帮助不是一件丢人的事情,更不要因为害怕而选择自己一个人解决,这不仅会让自己的“伤口”越来越严重,也会让施暴者更加变本加厉。
家长如何做?
我们家长首先要教会孩子识别什么是校园欺凌,在孩子行为发生异常,或沉默寡言、性情大变时,要及时关心沟通,给予孩子心灵上的支持。还要教育培养孩子应对欺凌和保护自己的意识和能力,告诉孩子被他人暴力对待时,不能示弱,告诉孩子可以采取正当防卫、对外求助等方式保护自己,事后也要尽可能清晰地描述事情经过,并有意识地保留其他相关证据。
同学们如何做?
同学们,旁观者是校园欺凌的重要影响因素,对于受欺凌者而言,旁观者如果采取消极、冷漠、观望甚至更恶劣的态度,更容易助长欺凌者的嚣张气焰,受欺凌者的人格尊严会受更大伤害。所以,同学们在看到自己同学被欺凌,一定要帮助他向欺凌者说不,向老师说明事态,不做冷漠的旁观者,更不要做校园欺凌的参与者!
学校如何做?
学校第一时间接触面对学生,学校要及时为受害者提供关爱、保护,如及时制止欺凌、提供心理辅导,并结合个体差异加强关注保护。另一方面,要告诉孩子法律会惩罚坏人,也会保护受害者。对于一些欺凌者还要进行追踪辅导,以防止欺凌者在看不到的地方继续实施欺凌行为。当然,必要时,学校还要对相关学生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家校要形成有效防治校园欺凌的合力。
社会如何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有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职责。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所以,同学们,在面对校园欺凌,要学会利用学校、家庭、法律来保护自己,勇敢的向欺凌者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