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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专辑【2】| 嬉戏打闹应有度,警惕校园内过失伤人!

发布时间:2022-05-31 10:40:23


    校园内嬉戏打闹应把握分寸,切勿因一时贪玩造成悲剧。河南许昌一19岁的高三学生杨某某与同学朱某某打闹致同学颅内出血,经鉴定朱某某伤情为重伤二级。近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杨某某因犯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审理经过

    杨某某和朱某某同在市区某中学读高三,为同班同学,关系较好。2021年4月某天,俩人在食堂吃晚饭时,开玩笑要切磋摔跤。吃完饭后,杨某某与朱某某来到学校内某闲置舞蹈教室打闹,过程中不慎造成朱某某摔倒时头部磕碰地板。当天晚自习期间,朱某某出现嗜睡、呕吐症状,被送往医院。医院诊断朱某某颅内出血,脑疝形成,伴脑受压症状及体征,应立即进行开颅手术。朱某某的家人于第二天报警。后经鉴定,朱某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在法官的调解下,杨某某的家人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14万余元,取得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同时,法院考虑到杨某某是高三在读中学生,虽然因过失致人重伤,但是案件发生后,杨某某家人对伤者积极救治,主动投案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让他回到学校继续读书更有利于他的成长和对他的教育挽救,遂依法于2021年12月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该案承办法官邢博表示,在校园中,类似这样因为闹着玩而引发的意外伤害事故时有发生。青少年活泼好动,缺乏对行为危险性的认知和控制,玩闹要有限度,既要留意周围环境,又要把握分寸,切不可因一时贪玩而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同时,家长和学校也应当熟悉未成年学生活泼好动的特点,针对学生彼此间追逐、玩耍、打闹,容易造成身体受伤的情况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律认知,积极引导青少年通过合理安全的途径释放精力,避免行为不当伤害伙伴。

责任编辑: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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