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随着许昌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公共交通、企事业单位也逐步复工复产,就在这天上午,一封落款日期为4月29日的手写表扬信送到了魏都区法院人民满意办公室。
这是一封因疫情而迟到的表扬信,这封表扬信中赵女士用最质朴的方式和语言,向魏都区法院半截河法庭的陈攀法官表达了自己谢意,虽然这封表扬信因为疫情迟到了,但是其中蕴含的群众谢意永远不会迟到!
“通过陈攀法官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尊严,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和法官的清正廉洁。”表扬信中赵女士多次向陈攀法官表达了自己谢意,也多次提及自己在此次案件办理中体会到了公平正义。 赵女士的案件是一起案情简单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赵女士与被告李先生在2015年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将李先生许昌市区内某小区房子出售给赵女士,在签订协议后,赵女士如约支付了全部款项,但是李先生却以种种理由拖延不配合赵女士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赵女士无奈遂诉至法院。 案件分到陈攀法官手中后,陈攀法官通知赵女士4月24日可以开庭审理,赵女士作为普通群众,极少与法院打交道,赵女士在信中写道:“开庭前,我并未见过陈法官,连陈法官是男是女都不清楚······我怀着忐忑的心情来到法庭。” 但是,当赵女士看到这个素未谋面的陈攀法官时,她很快就从陈攀法官身上感受到了人民法官的高效、公正、廉明。4月24日上午9点半开庭,10点半左右结束,赵女士下午3点就看到了电子判决书,法院的高效让她极为震惊,这与她印象中的法院截然不同! “这是一件很简单的案件,但是不论多简单的案件对当事人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案件,所以公正高效办好每一起案件,让群众体会到公平正义,这是我们法官应该做的。”当向陈攀法官转达表扬信时,陈攀法官如是说道。 疫情可以隔断一封信,但是却隔不断法官与群众的鱼水情,这封因为疫情而无法及时送到的表扬信或许迟到了,但是信中蕴含着群众对人民法官的谢意却永远不晚。 在这封信背后,我们不难看出这是群众对我们人民法官的期待,是对我们人民法官的要求, 魏都区法院将以这封迟到而来的表扬信为激励,继续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