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咱人民调解员,6天时间就帮我解决拖了三年的账,让我拿到了钱,谢谢!”3月17日,徐某某将一面绣有“高效公正执法 热心服务为民”的锦旗送到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感谢人民调解员王彩红高效快捷为其解决纠纷,助其拿回质保金。
调解过程
徐某某诉称:2019年3月,徐某某在孙某某承包的某小区3号、4号、5号楼进行外墙漆施工。后经结算工钱共计719567元(含质保金68000元),被告仅支付了工资部分,质保金未支付。经双方商议,被告承诺用该小区车库一处抵质保金,并让原告出具收到质保金证明一份。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至今未将该车库所有权交给原告,又推脱说给原告现金,至今也未收到。原告经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因该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调解解决更有利于纠纷化解,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该案被委派给调解员王彩红进行调解。3月3日,王彩红接收案件后,为了节省双方的解纷时间和费用成本,先是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电话沟通,摸清了双方的纠纷由来和争议点。在此基础上,耐心细致与被告沟通案情,疏导当事人情绪,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她先是让原告理解被告现在的难处,但把工作重点放在了督促被告尽快筹款上。在多番劝说和释法后,被告表示愿意支付质保金,但因疫情缘故,所处工程行业经营困难,希望能减少部分款项。起初原告并不同意,但经过王彩红耐心解释,详细了解到被告资金难处后,最终表示认可,同意被告支付质保金42000元整。在王彩红的督促下,3月9日,被告通过微信支付原告42000元整,原告在收到转账后,申请撤诉,于是出现了开头一幕。
本案在6天内圆满解决,最大程度上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轻了当事人诉累。魏都区法院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能力、着实化解各类民事纠纷,不断强化诉调对接机制,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及时、高效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充分彰显了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