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邀请
本项目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人事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河南昊之伟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采购,欢迎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名称: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人事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2022-01
2.3 采购范围: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选聘3家人事代理服务机构
2.4服务期限: 3年
2.5 服务内容:为采购人所需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缴纳养老、工伤、失业、 医疗、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办理入离职退休、各种证明开具、体检、档案管理、招聘补录、政 策咨询、劳动纠纷处理,负责目前在岗人员的转隶手续;
本项目为框架招标,本次框架招标标的为招标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招标人在需求期内未向中标单位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招标人违约,投标人不得追究招标人违约责任,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承诺书。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相关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供应商应具备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凡有意参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2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商务中心9号楼17层所要求的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4.2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2月10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商务中心9号楼17层。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与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昊之伟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商务中心9号楼17层
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156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