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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一并调——被当事人拉黑后,她是如何巧调家务事的

发布时间:2021-11-22 09:41:54


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走过去就是一马平川,希望你能放下过去,带着孩子重新开始全新的幸福人生。”近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通过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圆满解决了原本是一家人的三件家事纠纷。11月16日上午,当事人李女士带着一束鲜花和一面绣有“执法公正,心系百姓”的锦旗来到魏都区人民法院,执意将锦旗送至人民调解员周鑫杰手中,感谢周鑫杰为其成功调解因离婚与前夫产生的三起案件纠纷。周鑫杰手握锦旗,仍不忘叮嘱当事人尽早打开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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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经过

李女士诉称,其与前夫王先生于2014年11月19日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离婚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共同约定:婚后双方以王先生为主贷款人按揭购置的位于南大街某小区的房产的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贷由女方偿还;婚生儿子小王由男方抚养;女方不承担抚养费。后王先生于2015年再次重组家庭,并有了一对双胞胎儿子。而李女士一直没有再婚。2016年10月起,小王选择跟随母亲李女士生活至今。在孩子跟随李女士生活成长的过程中,其为孩子的生活和教育投入了大量的金钱和情感。2021年10月9日,李女士分别以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判令王先生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为由将王先生诉至魏都区人民法院,小王也因抚养费纠纷将王先生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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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件需要,此三起案件被委派至被告户籍地西关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人民调解员周鑫杰负责调解。针对家事案件感情纠葛不易调处、矛盾纠纷容易激化等特点,周鑫杰决定将三案合一,采取背靠背方式进行调解。

与女方联系了解情况时,周鑫杰了解到,中秋节期间小王去父亲家吃饭,因琐事与王先生及其现任妻子产生矛盾,王先生及现任妻子曾到李女士家楼下大骂。李女士想到自己几年来独自抚养孩子,认为王先生一分抚养费也没有出,且离婚时约定的房产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过户,遂将王先生诉至法院。周鑫杰在向男方核实情况时,男方表示,抚养权、房产过户都可以配合。但离婚时约定孩子由男方抚养,女方不承担抚养费。现在变更抚养权,男方也不应承担任何费用。若女方坚持要抚养权,要求女方将男方前期抚养孩子的费用折合三万元先拿出来,从此跟孩子断绝父子关系、断绝经济往来;并四次拒绝调解,要求将调解案件转立案诉讼,甚至在周鑫杰进行微信调解时将其微信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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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情于理,你对孩子都有抚养义务。将来你老了,孩子对你也有赡养义务。父子血脉相连,怎么可能断绝?现在赌气不解决问题,不管是走调解还是判决,根据你们之前的离婚协议,结果都是一样要配合过户。你现在有了孩子,以后三兄弟互相帮衬不好吗?为什么一定要给孩子心中留下怨恨呢?”发现自己被拉黑、调解陷入僵局之时,周鑫杰并没有退缩、气馁。而是继续用短信、电话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说王先生站在青春期的孩子立场想,更要担当起为人子、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在周鑫杰的不懈努力下,李女士同意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王先生同意配合李女士过户,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背靠背签下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出具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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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魏都区法院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魏都区法院积极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建立健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方位开通司法确认绿色通道,简化申请程序,最大限度地调处化解矛盾,实现诉讼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能获得当事人的认可非常欣慰。对于涉房产、抚养权、抚养费的家庭纠纷,我们作为人民调解员,在工作中不能机械地照搬法律条文,应当深入了解情况,在解决矛盾纠纷的同时,尽可能缓和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钝化矛盾,尽最大努力修复已破损的亲情关系,让家事纠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取得案结、事了、人和的圆满效果。”周鑫杰如是说。

责任编辑:和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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