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帮我主持公平正义,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今天带来一面锦旗略表我的心意,希望你能收下。”10月26日,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张某某,对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魏北法庭副庭长王启的公正判决连连表示感谢,并向其赠送了一面绣有“坚持公平正义,力助弱势群体”的锦旗。

审理经过
张某某诉称,其自2014年入职许昌某公司,被安排在财务部门会计岗位,后于2019年被公司聘用为财务总监,任期三年。2021年3月,公司以张某某严重违反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为由,对其作出停薪留职决定。随后双方因解除劳动关系、薪资劳动报酬、社保费用等产生争议。张某某称其自2021年6月被迫离职,申请劳动仲裁后仲裁不予治理,故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原被告均认可被告欠付工资和社保费用,但就建立劳动关系时间、欠付工资和社保费用等存在争议。王启作为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后因双方争议较大,9月24日,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原告张某某与被告许昌某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被告许昌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某某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合计12万余元。
“对于涉及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争议案件,相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大多数劳动者是弱势群体。作为法官,我们在居中裁判的同时,会最大限度维护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注重推进司法公开,发挥典型案件的引导、示范作用,在促进企业规范用工、依法用工的同时,积极引导劳动者增强依法理性维权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王启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