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卖淫嫖娼为幌子,设圈套诈、偷、抢嫖客,谋取钱财类案件自古皆有,俗称“仙人跳”。近年来,此类案件逐渐增多。美女是假的,温情是假的,只有你的钱是真的。没跳进圈套前谁能想到呢?你没想到,我也没想到,但骗子做到了。近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田某某、张某某因男女搭配设置骗局诈骗钱财,被依法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案情经过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1月6日晚,被告人田某某、张某某预谋后,由田某某带领张某某来到许昌市七一路火车站对面某酒店某房间,田某某指使张某某分别与闫某、王某发生性关系一次。后张某某按照田某某安排,到文博路某派出所门前拍摄派出所照片一张并发送给田某某,田某某使用该张照片向闫某、王某二人谎称张某某已报警,并以可以帮助二人摆平事情为由,共骗取闫某、王某人民币2万余元。被告人张某某分得赃款1千元,其余赃款田某某自肥。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田某某、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遂根据该案事实、情节于2021年6月依法对被告人田某、张某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法官提醒: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花钱的骗局。卖淫嫖娼原本就是违法行为,这类犯罪都是以卖淫嫖娼为幌子,没有什么征兆可循,想远离“仙人跳”的陷阱,只有洁身自好,加强自律这一种方法。切勿一次“精虫上脑”赔掉“多年打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