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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原被告同送锦旗?魏都法院这起案件调得漂亮!

发布时间:2021-09-27 09:40:39


“感谢你为我们的案件做了大量工作处理结果我们很满意谢谢你!2021926日上午,一起生命健康权的原、被告双方共同将一面书写有人民调解尽心尽力 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锦旗送至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感谢专职人民调解员张海穗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成功为双方当事人解开了心结,减轻了诉累,赢得了双方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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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经过

杨某诉称,其于2020年12月4日经人介绍到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某项目工地干活,项目负责人马某、沈某指派其拆卸脚手架过程中,不慎从一楼坠到负一楼,送至许昌市某医院后转至许昌市另一医院进行救治,共住院95天花费7万余元,均由公司承担支付于医院。2021年3月16日杨某出院后,经许昌某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其伤残一处九级、一处十级。后因双方伤残赔偿金数额未达成一致,多次协商未果,杨某将马某、沈某、河南某建筑公司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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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穗接到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原、被告,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及争议焦点,尽可能地了解双方的意愿,在多次电话沟通后,约定了面对面调解时间。9月22日调解当天,双方对责任的认定及赔偿金额争议较大,互不相让。过程中,张海穗始终耐心释法析理,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马某、沈某、河南某建筑公司共同赔偿杨某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金共计费用20万元(已预支3万元),余17万元分别于2021年9月22当日支付10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赔偿金7万元。双方签订协议后,杨某当天如约收到10万赔偿金。该案调解后,双方都取得了满意的结果,原、被告于数天后共同前往法院向调解员送上锦旗,对其表示感谢,同时对魏都区法院的调解工作表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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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无小案,群众利益无小事。近年来,魏都区法院高度重视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通过主动及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诉前调解、为农民工开通案件快立、快审、快结的诉讼“绿色通道”等一系列创新工作方法,有效地化解涉农民工权益的各种纠纷案件,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方面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和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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