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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法院 | “醉后”一夜命丧机动车道,饮酒莫要单独出行

发布时间:2021-07-21 09:59:37


“我们常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这次行人醉酒横穿马路被撞身亡的案件,也警醒我们在酒后切莫单独一人出行,要在未饮酒的亲戚朋友陪同下回家,不要四处乱逛。”近日,诉调对接中心主任李艳喜在谈及一起行人醉酒被撞身亡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调解案件时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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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2020年7月1日凌晨,张某酒后在许昌市某道路徒步行走,在醉酒状态下走入机动车道,在凌晨1时30分时,李某驾驶小型轿车自东向西行驶,在与对向车辆会车后,因未会车减速且会车时对道路情况观察不周,在会车后与醉酒步行的张某发生相撞,当场造成张某死亡。

    事故发生后,经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事故大队认定,李某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导致事故发生,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张某酒后在机动车道内行走导致事故发生,负事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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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经过

    张某事故身亡后,家中尚有两位老人需要赡养,还有两个儿子正在上学,全家重担均落在了张某妻子一人身上,而且张某系外地来许务工人员,其全家人均在外地生活,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这个家庭生计颇为窘迫。

    在了解案情后,魏都区法院专职调解员段亚凯考虑到张某家庭可能急需赔偿用于生计,便积极与其取得联系,希望通过调解快速解决事故赔偿问题,让逝者安息,让生者慰藉。

    同时,调解员段亚凯也与李某及其保险公司取得联系,与对方就张某家属所提具体赔偿数额进行沟通。调解员段亚凯经过与双方多次协调沟通后,最终使双方就此次事故赔偿达成调解,让张某家属及时拿到全部赔偿款项6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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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警示

    本案中张某在饮酒后走入机动车道导致被撞身亡,这是血淋淋的教训。因为人在醉酒状态下对危险的判断力大幅下降,进入机动车道内行走甚至在机动车道内躺、卧、蹲现象时有发生,造成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所以大家不仅要做到“喝酒不开车”,也要做到酒后不在大街上四处乱逛。特别是在醉酒后,要及时通知亲戚好友,在亲戚好友陪同下回到家中醒酒,切勿单独出行,这不单单是对自己安全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责任编辑:和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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