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7 17:41:58
李冬:
本院受理原告高帅诉李冬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002民初237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公告单位: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宋紫婷
联系电话:0374-3398636 139***** 13608438666
邮寄详报地址:许昌市延安路39号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荣娜
文章出处: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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