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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担任审判长 检察长支持公诉 魏都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涉恶集团案

发布时间:2020-07-01 10:08:57


    2020年6月29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阎鑫担任审判长,在许昌市看守所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周某等8人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一案,魏都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晓华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据悉,这是魏都区法、检两院“一把手”首次携手审理涉恶案件,彰显了魏都区法、检两院对扫黑除恶工作敢于亮剑,勇于担当的坚强决心。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以来,被告人周某伙同被告人姚某、李某共同出资,在许昌市前进路成立许昌某商贸有限公司,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从事非法高利放贷活动,纠集多名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专职要账队伍,形成了以周某为首要分子,姚某、李某、刘某为骨干成员,张某、陈某、尚某、韩某、王某为积极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期间,周某多次纠集姚某、李某、刘某指挥要账队成员,到借款人单位、家中,采取威胁、恐吓、驱赶工作人员、派驻要账队人员驻守办公场所、跟踪滋扰、堵门阻工、拉挂横幅、强行扣车、雇佣老年人到被害人单位坐卧滋扰等方式进行索债,有组织地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他人的正常工作、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某等8名被告人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该案性质恶劣,案情复杂,对社会造成影响很大。魏都区法院对此案高度重视,经党组研究,决定由阎鑫担任审判长承办此案。庭审之前,阎鑫反复阅读了案件卷宗,多次与合议庭成员研判案情,召开两次庭前会议,积极与检察院、公安局和看守所、辩护人沟通协调,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特别是辩护人的意见,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依法处理了程序性事项,并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做了大量庭前准备工作。

    庭审中,阎鑫审判长从容把握庭审节奏,依法有序组织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准确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引导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辩论,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整个庭审过程持续10个多小时,由于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

    今年来,魏都区法院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在案件依法审判、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等方面加强统筹谋划、持续发力,严厉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特别是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组织者、领导者坚决依法严惩。同时,该院加大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和人民群众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回应群众的关切,赢得社会支持。

    魏都区法检两院联手向黑恶势力宣战,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的具体体现,更进一步坚定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决心和意志,极大震慑了黑恶势力,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作坚决斗争的信心。下一步,魏都区法院将持续发挥法院审判职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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