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17 16:37:24
王丹:
本院受理原审原告黄小静诉原审被告田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002民再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半截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承办法官:王磊华 电话:0374-7596672
地址:许昌市许由路学院路交叉口半截河人民法庭
责任编辑:戴延伟
文章出处: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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