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2 15:34:05
朱军长:
本院受理原审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002民再4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承办法官:王琳
联系电话:3399008
责任编辑:戴延伟
文章出处: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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