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24 16:33:27
周大刚、芦小莉、周德山、黄玉琴、周军豪: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许昌许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周军立、周大刚、芦小莉、周德山、黄玉琴、周军豪、卢晓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1002民初101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法 庭:魏北法庭
审判长:陈荣娜
电 话:0374-2650559
地 址:河南省许昌市腾飞大道与北环路交叉口向北300米。
责任编辑:戴延伟
文章出处: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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