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19 09:16:08
(2019)豫1002民初5979号
胡永东:
本院受理原告蔡喜良诉被告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胡永东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服(2019)豫1002民初5979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九日
承办法官:王磊华 电话:0374-8564559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学院路与许由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岭云骨伤医院院内半截河法庭。
责任编辑:戴延伟
文章出处: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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