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公告
许昌金都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徐彦锋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公司无人接收,邮寄送达退签,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本院作出的(2019)豫1002恢717号查封告知书:本院于2019年9月26日依据(2016)豫1002执522号执行裁定书依法查封你公司名下位于许昌市莲城华庭小区10号楼14层中户,19号楼1-2层的1、4、8、12号的商铺,16号楼东1单元10层西户,13层东西中户,2单元住宅7层东户,9层东户的房产;房产证号许房权证市字第10035709号房产(7号楼南起第二间至第九间,共计八间)上述拾贰套房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二0年三月九日
联系人:吴法官 电话: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