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的曹魏故都,万物复苏,生机盎然。在抗“疫”最吃劲的紧要关头,一份工作喜报传来,为正在战“疫”的魏都法院人鼓劲!加油!
日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表彰2019年度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111名法官予以通报表扬。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刘强获评“2019年度全省法院先进个人”二等功。
刘强,男,汉族,1984年2月14日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11年3月进入魏都区法院工作,现任许昌市魏都区半截河法庭副庭长,员额法官,先后获得“涉军维权优秀人民法官”、“魏都区文明法官”、“魏都区法院一等办案能手”等省、区级荣誉称号,多次被魏都区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15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18年荣获个人二等功一次。
作为一名80后法官,刘强在审判岗位上工作已近十年,他坚持把勤勉敬业和司法为民当作自己的信条,诚心诚意为当事人着想,维护法治尊严,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勤”字当先,干一行爱一行
他把勤奋当作立身的基石,面对大量的案件,他跟时间赛跑,早出晚归、节假日加班加点,经常是吃着饭也想着案子的事情,有了好的思路,丢下筷子,赶紧记录下来。为适应新时代、新发展的需要,他经常利用休息时间,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新的审判方式,深入调研,虚心借鉴他人的审判经验,积极寻找更加有效的解决途径,在案件数量激增的情况下,能够做到办结案、办铁案。连续四年个人结案名列魏都区法院前茅,仅2019年一年,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70余件。也正是这样,他一心放在审案结案上,忽略了自己的小家,在说到妻儿时他总是充满了歉意,在孩子不满一岁生病住进了重症监护室,他没法陪伴安慰妻子、看望孩子;孩子已上幼儿园两年,他还不知道孩子的班级教室在哪儿,也没见过孩子的班主任;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他却经常一两星期没有和儿子打过照面,只因为早晨他匆匆出门,孩子还在睡梦中,晚上,他加班回来,孩子却早已进入梦乡。他总是耐心地告诉妻儿和家人说,作为一名法官、一名党员,他必须认真负责对待每一个案件、每一位当事人;而这正是作为一名父亲,以身作则,努力工作,能为儿子提供的最好教育。
司法为民,是法官的终极追求
如果说法治的意义是什么,那最终的落脚点一定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刘强同志也一直是把司法为民作为自己的使命和初心,积极践履。在今年7月份,在他审理的一起医院诉周某欠交医疗费案件中,当他得知被告周某无父无母、无儿无女,又完全丧失自理能力后,首先想到的是,该案案情虽然简单,判决好写,但是事却难了,决不能简单的一判了之,他积极奔走,来到周某所在行政村,先通过村委会深入了解被告的家庭和在世的亲人,又到被告兄弟姐妹家沟通思想,试图让他们宽容被告,接纳被告,在效果不理想的情况下,又到乡民政所,查找能够使被告的获得救助的政策依据,帮他寻找能够收容的养老院等;然而,在刘强还未找到一个合适的途径前,周某由于病情恶化离世,面对现实的无奈,刘强充满了自责,觉得自己如果可以再快一点解决案件,也许可以让双方当事人都获得一个相对圆满的结果。他就是这样一个人,遇到案件不是先考虑自己累不累,而是为当事人想周到,做周到。在2017年8月的物业费纠纷案中,原告生重病住院,无法到案,刘强就利用下班时间来回奔波在医院和物业公司之间,最终在他的尽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当刘强带着调解协议到医院给原告张某签字的时候,张某说真是没见过你这种当官的,人家是打官司的老百姓一边边上衙门口跑,你却是一边边跑到老百姓的跟前。刘强摆摆手说,我不是当官的,真要说是干什么的,我希望是为民服务的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