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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法院:女老板涉嫌拒执登机前被拘 除夕当天还款500万获保释

发布时间:2020-01-25 17:39:24



承办法官在看守所门前向已办理取保候审的张某交代注意事项


双方代理人在法官见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院长掌握该案情况后及时签发取保释放手续

    “取保候审手续已办好,你现在可以回家过年了,记好,年后还要继续配合法院工作,做好后续还款准备,不要再回看守所了。”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法官邢博语重心长地向张某交代。2020年1月24日,大年三十,本应放假在家休息的邢博,却出现在了许昌市看守所,为一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当事人张某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鄢陵县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许昌市某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指控有能力偿还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刘某提起刑事自诉后,经审查,魏都区法院决定以张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依法决定对其进行逮捕,并联合公安系统对张某进行网上追逃。2019年11月11日,张某在广东珠海准备乘坐飞机时被当地警方控制,后被魏都区法院从珠海带回许昌,并由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

    自立案后,该案承办法官邢博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随着阖家团圆的传统佳节临近,身处看守所的张某开始积极表达愿意还款的意向,并委托代理人尽快筹备资金。在邢博的主持下,双方代理人于1月24日在法院签下执行和解协议。协议中约定,被执行人鄢陵县某公司于签署协议当天向申请人许昌市某公司支付500万元,该款到账后,刑事自诉人刘某同意由法院依法将鄢陵县某公司法人张某取保候审;并约定双方于2月10日前协商签订具体放款、还款措施及详细的执行和解协议。

    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阎鑫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对该案进行指导,鉴于张某态度良好,且已积极筹措资金还款,考虑到执行款数额较大,为促进张某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给双方创造更有利的和解环境,达成债权人权益得以实现的最终目的,经慎重研究后决定,同意自诉人的申请,在张某首笔款项到账后对其变更强制措施,让其办理取保手续回家过年。得知双方已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后,阎鑫及时赶到法院签发了取保释放手续,于是出现了开头一幕。

    “司法有温情,人间有温度。只要能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就是改过自新的表现,我们会依法给予其一定的帮助。有钱还钱回家团圆,有钱不还拘留所过年!在此,魏都区法院郑重告诫那些顽固不化拒不执行的当事人,被拘留并不等于可以免除债务,法律严惩不贷的同时仍要还款,切莫因小失大!”阎鑫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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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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