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09 16:16:18
胡永东:
本院受理原告周树伟诉被告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胡永东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1002民初62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
承 办 人:田四舫
联系电话:3399032
责任编辑:戴延伟
文章出处: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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