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09 11:41:47
王林、王福全、高阿林:
本院受理原告梁铭江诉被告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第三人王林、王福全、高阿林撤销行政行为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人为梁铭江的行政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
法 庭:行政审判庭
审判长:刘武子
电 话:0374-3399162
地 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延安路39号
责任编辑:戴延伟
文章出处: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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