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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无

  发布时间:2015-02-09 09:49:25


    近日,舞钢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叁仟元。

    刘某与王某既是同乡又是好友,两人都随丈夫在垭口租住,平日里经常到对方家中做客聊天,胜似亲姐妹。2014年4月17日,刘某到菜市场买菜时碰到王某,随后一起到王某家中聊天。在王某家中,刘某借王某在院子里洗衣服之机到王某的卧室将一个黑色塑料袋中的6500元钱拿出藏到自己手提包中。随后,王某的表姐到王某家中并邀请王某与刘某一起逛街,刘某以身体不适为由自行离开王家。王某逛街回家后发现现金丢失,便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曹某(系刘某丈夫)主动将6500元钱归还王某并取得了王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65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刘某当庭认罪且所盗财物主动全部退还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可对被告人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启示:本案中,刘某经常到王某家中走动,王某对刘某也是推心置腹。两人之间无话不谈,王某甚至将家里大门备用钥匙的存放位置都告诉了刘某。刘某也是在与王某闲聊时得知了王某现金的处方位置,正是这种亲密无间的关系才致使刘某能够顺利地从王某的卧室取走现金。朋友们,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奉劝各位在与朋友交往中要多一个心眼儿,多一份警惕。

责任编辑:杨亚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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