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永东:
本院受理原告周树伟诉被告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胡永东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半截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承办法官:田四舫 电话:0374-3399032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学院路与许由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岭云骨伤医院院内半截河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