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12 09:40:05
郑州玉安联合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许昌阳光光电线缆有限公司诉被告郑州玉安联合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9)豫1002民初16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承办人:田四舫
联系电话:3399032
责任编辑:戴延伟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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