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03 10: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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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乔培红诉你、郅宝汝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原告乔培红不服(2019)豫1002民初2680号民事裁定书的裁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 此 公 告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承办法官:肖莞千
联系方式:0374-3399037
责任编辑:戴延伟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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