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22 15: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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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许昌市财信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许昌市财信担保有限公司在上诉期内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 此 公 告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承办法官:胡伟霞
联系电话:0374-3399127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延安路39号
魏都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邮政编码:461000
责任编辑:戴延伟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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