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14 17:29:49
王小丽:
本院受理的原告郑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1002民初25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 此 公 告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四日
承办法官:胡伟霞
联系电话:0374-3399127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延安路39号
魏都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邮政编码:461000
责任编辑:戴延伟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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