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骄阳似火,正值大暑,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集中执行行动开展得如火如荼。早上7点,法警挥汗如雨,整装待发,执行干警冒着高温“桑拿天”再度出击,开启属于他们的执行十二时辰。
执行首站来到东区一高档小区。2013年底,黄某称其丈夫孙某生意周转需要借款,通过其哥嫂介绍,黄某夫妇向王某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条,口头约定月息1.5分。2014年,黄某、孙某登记离婚,孙某按照约定支付利息至2017年4月后便没了下文。王某多次催要该笔借款,两人均以没钱为由拒不还款。2019年3月,法院判决黄某、孙某偿还王某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
“我家那口子生病住院需要动手术,要不然也不会急着找你们要钱!你们住着这么好的房子,把孩子送到那么好的学校,当初看在你哥嫂的面子上把钱借给你,现在怎么会这样耍赖呢!”黄某离异再婚,一双儿女在某私立学校就读,申请人王某跟随执行干警敲开其房门后情绪激动,指责黄某背信弃义,赖账不还。
“黄某在外地跟人合伙做生意,这两年欠了不少债,据我们了解她还牵涉还多起债务纠纷,我们已经将其名下车辆轮候查封,并限制其高消费,下一步如果仍拒不执行我们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此次带队的执行局副局长吴新民表示。
随后,执行干警又找到孙某的住处,但遗憾的是其并未在家,承办法官表示会不断上门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您好,我们是法院执行干警,请协助我们执行公务……”在魏都市民之家,执行干警找到某局公职人员石某。2017年底,石某向郭某借款7万元,约定年利率26%,未约定借款期限。截止2018年3月,石某共返还借款本息8900元,剩余款项一直拖欠未还,郭某多次索要未果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石某返还郭某借款64000余元及利息,(利息按照月利率2%自2018年3月起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
为了不影响石某所在部门办公,执行干警与其负责人沟通,石某完成工作交接后跟随干警到法院履行法律义务。在警车上,石某表示会尽快让家人筹款,不想再因此丢了脸面。
经过一上午奋战,执行干警汗湿衣背,但奋斗的步伐没有止息。当天,共拘传被执行人4名,达成和解2案,执结1起,司法拘留1人,腾房1处,涉案标的160余万元,执行到位43万余元。
(赵市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