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坚持以群众满意、化解矛盾和促进和谐作为检验办案效果的标尺,从源头预防、联动调处 和案后回访入手,妥善处置群体性案件,收到了良好效果。
该院首先加强对干警大局意识、维稳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教育,把三个至上的思想精髓融入到案件审理过程中,力求做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四统一,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司法的公正高效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其次是主管院长、庭长亲自参加合议庭,指导有关案件的依法审理。尤其是对社会影响面大、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启动联动协调机制,做到妥善谨慎处理。再次是建立完善预警工作机制,以承办法官撰写《案件不稳定因素情况说明报告》为载体,提出应对措施,做好应对预案,统一研究解决。四是积极开展明法析理、判后答疑、判后回访等多项息访制度,切实做到了案结事了。
由于建立了从预警、处理到回访等一整套规范且完备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今年来,魏都区法院受理的30余起当事人在10人以上的群体性案件,均未发生矛盾激化和当事人上访事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