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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固老太欠债九年拒归还 执行干警软硬兼施促腾房

发布时间:2019-06-20 16:21:22


    九年前,孙老太向朋友借款10万元给同事周转,熟料对方拿到钱后音讯全无,孙老太因拒不还款被告上法庭并败诉。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将其名下查封的房产予以拍卖,孙老太以没有动用该笔款项为由拒不腾房。6月13日,经过执行干警多次登门释法,孙老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将该房腾空交付买受人。

    2010年,年过花甲的孙某向胡某借款10万元,约定月利率12‰,借款期限为4个月,孙某将其名下一套房产抵押给胡某。该笔借款到期后,胡某多次向孙某催要,孙某在催收证明上签了字。2016年,胡某又将该债权转让给张某,并告知孙某债权转让事宜,但孙某却以自己没有动用该笔款项为由拒绝还款,张某遂将其告上法庭。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将孙某抵押的房产予以查封。2017年,法院判决孙某返还张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9万余元利息。

    判决生效后,孙某拒不执行,张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遂将孙某名下被查封的房产予以拍卖。2018年底,该房顺利拍出,孙某仍以自己没有动用该笔款项,且年事已高、一家老小都在该房居住为由拒不腾房。

    随后,该案承办干警董力铭多次登门做孙某的思想工作,但孙某不以为然。2019年4月28日,魏都区法院开展“执行办案百日竞赛”突击执行活动,董力铭来到该房所在地将孙某堵个正着。

    “我都70岁了,以前也是单位职工,当然知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这回我也是被别人坑了呀,你们为什么不去执行借我钱的人!”在执行现场,孙某激动地称自己借的款项一分钱也没有花,而是借给了老同事,由于对方携款出走音信全无,才导致自己现在落得这样下场。

    “你是老同志了,应该理解我们的执行工作,你既然借了钱就得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至于你借给别人的钱可以选择用法律途径另行解决,这样耽误下去也不是个事儿,请跟我们到法院协商吧……”经过释法,孙某被传唤至法院协议腾房事宜。

    在法院,孙某还是无法扭转错误认识,固执地认为自己又没花这笔借款,便没理由偿还。“现在你的房屋已经拍卖了,偿还本息后还剩余一部分资金可以供你和家人生活,如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我们只能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你的刑事责任。你年纪这么大了,如果真的被拘留、判刑,子女能眼睁睁看着你不管吗?你这样让一家老小都没法好好生活呀!”

    听到董力铭这样说,孙某自知无法逃避执行义务,而此时其家人也匆忙打来电话,表示愿意尽快腾房,请法院不要对孙某采取强制措施。随后,孙某在家人的劝解下履行手续承诺了腾房时间,后被其儿媳接回家中。

    6月13日,孙某将房屋腾空后把钥匙交到买受人手中,该案顺利执结。

                                                                             (赵市伟 魏泽森)

责任编辑:和忠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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